河北省软件集成电路信息服务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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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2018年(第十三批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02 14:37:01.0  点击数:3467次

各有关软件企业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,民政部、中央编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《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》,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信用建设的文件精神。根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《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继续开展“2018年(第十三批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”工作。

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,为企业市场经营中广泛使用信用等级资质做准备。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作为企业信用评价授权单位,负责河北省软件企业的申报受理、审核、材料收集、核实和整理工作。

信用评价的等级结果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、招投标、税收优惠、重点企业申报、政府采购、资质认定、项目申请、示范基地创建、信用保险和融资信贷等各项工作之中。

请参照《2018年(第十三批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指南》,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。

一、申报受理办法:

1)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,由河北软协统一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报送。

(2)2018年3月15日为报名截止日期,企业需将《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参评申请》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,发送至hebeiruanxie@163.com。

3)评价材料送审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,上述所报的材料均需真实准确。申报材料不提交纸质版,电子版申报表连同证明材料扫描盖章,和可编辑版本申报表共同发送至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邮箱:hebeiruanxie@163.com。

(4)收费标准: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费用为1万元人民币,非会员单位费用为1.3万元人民币。申报单位在提交“参评申请”,并通过审核与受理后,需将评价费用汇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银行帐户。

汇款单上需注明“信用评价费”(发票项目:如要求发票抬头单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,请注明抬头单位名称),并将银行水单扫描邮件至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信用评价中心

开户名称:中国软件行业协会
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

帐     号:020000 450 901 449 0109

二、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邢刚  檀依慧

电  话:0311—87054251

   机:13323113130邢刚、18332036962檀依慧

  箱:hebeiruanxie@163.com

协会网址:www.hebeisia.com

附件1:2018年(第十三批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指南

附件2:(河北省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参评申请

附件3: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(2018年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3月2日


附    件: 1.2018年4号文(信用等级评价通知).doc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2018年第13批申报材料.zip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关于申报“2018年(第十三批)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”的通知.pdf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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